【京華時報2011年4月25日訊】(記者劉薇)因“討伐許宗衡”事件成為焦點人物的“高層內幕作家”師東兵涉嫌詐騙一案(本報去年9月14日曾報道)已有一審結果。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認定師東兵詐騙了8人共計344.5萬元,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師東兵不服,已上訴至北京市高院。
「假領導旗號詐騙344.5萬元」
現年61歲的師東兵曾用名師春袖,出生于山西省定襄縣,大專文化。自1970年以來,師東兵發表或出版了多部政治性長篇紀實文學,稱自己采訪過多位黨和國家前領導人。在法庭受審時,他自稱作家,曾是山西省侯馬市文聯副主席。
師東兵真正被廣泛關注,與原深圳市長許宗衡有關。2009年7月,在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被“雙規”后,出現了“作家師東兵討伐許宗衡”事件。師東兵發文稱,自己向有關部門揭露過許宗衡,暗示許的落馬也有其一份推力。有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此后,數位前領導人子女對師東兵的“紀實文學”和政要訪談錄提出強烈質疑,指其編造訪談情節、虛構歷史內情,影響了這些前領導人的形象。
師東兵此次被一審判刑,也與他自稱與高官熟絡有關。據市二中院一審判決查明,2004年至2006年間,師東兵虛構自己認識國家或者地方領導,以辦理職務升遷、項目審批、購買便宜汽車等為誘餌,騙取了8名被害人共計344.5萬元。
「否全部指控庭審辯稱受陷害」
記者了解到,被師東兵詐騙的8人中,有3人是為了辦理職務升遷,分別為原中國民航華北地區空中管理局副局長周某、原深圳市土地開發中心黨委書記李某、北京銀行副行長劉某;被騙金額分別為85萬元、73萬元和6000元。其他5人均為商人,有的找師東兵幫要廠房拆遷款,有的想讓他幫忙審批項目,還有的想通過他幫忙買便宜汽車,各被騙走10萬元到120萬元不等。但最終,這些事情都沒辦成。
受審時,師東兵對指控全部否認,稱詐騙的事“純粹沒有”、“完全是陷害”。他否認自己向被害人說過可以辦理職務升遷、項目審批和購買汽車的事,對于被控詐騙的錢款,他稱有的是對方幫忙兌換港幣的,有的是對方答應給他的,還有的原本就是他自己的錢。
此外,師東兵還否認自己虛構認識國家或地方領導,稱自己與他們“就是好朋友”、“當然認識”,和許宗衡更是“相當熟了”。其辯護律師則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宣告師東兵無罪。
「符犯罪要件一審被定詐騙罪」
經過審理,市二中院一審認定師東兵詐騙罪名成立,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對于師東兵所提沒有詐騙8名被害人的辯解意見,法院認為,經查,在案有多名被害人的陳述及證人證言均能證明師東兵謊稱認識國家和地方領導,實施了以辦理職務
升遷、項目審批、購買汽車等為誘餌的詐騙錢財行為,師東兵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師東兵所提辯解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據悉,師東兵被抓獲后,在案扣押了實際為師東兵所有的奔馳車一輛,凍結了師東兵名下的密云縣茉莉山莊一套別墅及師東兵與他人共有的廣州市一套住宅。法院認為,鑒于在案扣押物品之變價款足以挽回被害人的損失,對師東兵可酌予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師東兵有期徒刑15年。
宣判后,師東兵不服,提出了上訴。目前,此案正在北京市高院二審中。
(該文節選摘自2011年4月25日《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