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979年7月8日訊】 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同菲律賓總統夫人伊梅爾達?馬科斯,今天晚上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有關中菲兩國政府友好合作的四個文件。
華國鋒總理出席了簽字儀式。
中菲兩國政府簽訂的四個文件是:長期貿易協定、文化協定、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和關于合作建造旅游飯店諒解備忘錄。
長期貿易協定為期七年,到一九八五年止。根據協定,在協定有效期間,兩國貿易進出口總額達二十億美元。文化協定規定,雙方將提供一切便利,以增進彼此在文化、藝術、教育、體育方面的了解和交流。民用航空運輸協定規定,北京——馬尼拉將直接通航。
備 注:該報道原標題為《中菲兩國政府簽訂友好合作四個文件》,刊載于1979年7月9日《人民日報》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