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980年6月13日訊】 華國鋒總理和亞當斯總理今天晚上在這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文化協定。
協定規定:締約雙方應鼓勵和支持兩國的有關機構在文化、教育、科學技術、衛生、體育、出版和新聞、廣播、電影、電視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協定有效期為五年,但可以自動延長。我國國務院副總理陳慕華和有關方面負責人,巴巴多斯政府代表團全體成員,出席了簽字儀式。
備 注:該報道原標題為《中巴兩國政府文化協定在京簽字》,刊載于1980年6月14日《人民日報》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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