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9月,湘潭地委書記華國鋒在地委副書記、湘潭市委書記兼湘潭縣委書記姚欣陪同下,到湘潭縣進行農村調查。同行的還有華國鋒的秘書、地委辦公室主任彭鐵干,姚欣的秘書戴鼎。他們乘坐一輛蘇制帆布吉普,從湘潭出發經河口、射埠趕往花石。此行的目的有三個:一是調查中央“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實施后農村集市貿易情況;二是了解通過“臥洪基管”引花石水庫水灌溉留田公社農田的情況;三是實地查看公共食堂停辦后社員生產、生活情況。
吉普車沿著風景秀麗的涓水河畔向前奔馳,正值種麥時節,田間地頭一片繁忙景象。看著熱火朝天的勞動場面,華國鋒興致很高,不時和姚興談論交流情況,一陣陣爽朗的笑聲不時飛出車外。吉普車一路風塵仆仆,當行至回龍橋地段時,突然一聲巨響,右邊山坡上一塊大石頭砸下來,恰好擊中吉普車前蓋,前蓋板凹了進去,擋風玻璃被打得粉碎。雖突遇險情,但司機處驚不亂,穩穩把車剎住,這時車左前輪已經駛出了左邊路基,差點翻入涓水河。車停穩后,坐在后排居中位置的華國鋒和大家一起下車,司機和彭鐵干、戴鼎拔槍掩護華國鋒、姚欣,并上山搜索。只見山坡空地上正準備種麥子的土眼已經挖好,旁邊也堆滿了草木灰,但已空無一人。5人搜索了一陣,沒有發現情況,只好繼續趕往花石區委會。到達了區委會,花石區委書記毛平和在花石蹲點的老紅軍李治華了解情況后,立即打電話向湘潭專署公安處反映情況。處長李格聯得知消息后,馬上派了幾名公安干警趕往回龍村進行調查。調查人員將當時在山坡上出工的社員集中起來詢問:“上午10點半至11點都在干什么,是誰扔個大石頭砸車?”社員們回答:他們當時正在附近社員家里休息,誰從山上扔石頭,沒人知情。隨后公安處同志對當時出工的30多個人分開逐一盤問,當問到一個只有13歲的少年時,他神色慌亂,語無倫次,也無人能證明其當時具體去向。經過仔細審問,少年終于交代:大石頭是他砸的。因為其父是回龍橋的惡霸地主,1950年被人民政府鎮壓,當時他才一歲多。后來從他家人那里得知父親的事后,他開始仇恨共產黨。他在山坡干完活后,正準備和大家一起去休息,看到有輛小車駛來,他認為小車上坐的一定是共產黨的大干部,于是就產生砸小車的想法。砸了小車后,他見有人拿槍上山追查,嚇得趕緊躲到一墳墓旁邊的茅草里,才沒被發現。
問題查清了,調查人員回到區委會進行案情分析,比較集中的意見是:這是一起典型的階級敵人報復案件,一定要嚴肅懲處。對如何處理這件事,華國鋒卻說:“小孩子年齡尚小,應立足教育,挽回損失。”根據華國鋒的意見,大家討論后決定在回龍橋地區召開群眾大會,通過這件事對群眾進行“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的階級教育。教育完后,責成家屬帶少年回家,并賠償擋風玻璃損失25元。
事后,又在湘潭全縣召開的公社干部以上三級擴大干部會議上,專門引用了這個典型案例對干部進行教育,要求大家:在抓好調查研究,搞好工農業生產的同時不忘階級斗爭。■
(該文摘自《湘潮》雜志201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