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施義之(1917—1995),1938年參加新四軍,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3年2月,任六十二師政委。1965年5月,任二十一軍政委。1966年12月奉命調公安部“支左”,任副部級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1977年5月被停職審查,1985年被開除黨籍、軍籍,每月給生活費150元。本文是其晚年口述稿的一部分,由其夫人陳楓同志整理,本刊發表時除了明顯的筆誤外未作其他改動。]
“九一三”事件前后,中央從地方調來不少干部參與決策。有上海的王洪文,湖南省委書記華國鋒,北京市委書記吳德。中國共產黨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王洪文被選為黨中央副主席,華國鋒、吳德被選為政治局委員。
公安部參加黨的十大的代表是李震、張其瑞。在十大會上李震、于桑被選為中央委員。自1970年謝富治得癌癥治療期間,李震即代部長工作,1972年謝富治病逝,李震任部長。
1973年10月21日,公安部發生一件大事——李震的死。
關于“算舊賬”問題的爭論,在很長一段時期成了核心小組中矛盾的焦點,無論中央領導怎樣批評,也無法使問題得到真正解決。遵照周總理指示,應該統一思想,統一思想后寫報告報國務院。李震起草的報告中有“‘算舊賬’有損于文化大革命,有損于毛主席”的話,于桑不同意,經核心小組多次討論意見還是不統一。“報告”拖了很長時間定不了稿,直到李震死的前夕,在核心小組會上討論時還爭吵不休。報告最終流產。
1973年10月20日是星期六,晚上開的核心小組會上因討論報告意見不一,于桑同曾威拍桌子爭吵起來,會開不下去了。21日是星期日,我因發低燒和牙疼躺在家中,白天李震來看我。他心情很沉重,說:“你看昨晚又吵起來了。”我勸道:“意見不一吵幾句沒有關系,只要你不吵就行了。”坐了一會他就走了。領導班子思想不統一,無法向上交代,我非常同情他。
22日,我去北京醫院看牙,9點多鐘秘書打電話到醫院,問我知不知道李部長上哪去了。我忙問怎么回事,他說昨晚一夜李部長都沒有回家,現在還沒有找到。我說我不知道。當時我沒當回事,心想可能有事出去了,半夜被召到國務院開會是常有的事。11點多鐘我從醫院回來,徑直到五號樓(核心小組開會地點),看見于桑、曾威、劉復之、黃慶熙、劉湘屏(謝富治夫人,住公安部院內)、張其瑞等人都聚在五號樓門前,氣氛很緊張。在人群里還有李震秘書鄭愛萍和其他干部。他們告訴我已到處找過,五號樓地下管道內也找了,沒有。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呆站在那里,似乎有不祥的預感。
組織人再去找,包括全院子的地下管道內都要找。結果兩位工人在大院東南角的一個地下管道口內發現了李震的尸體。工人出來時,劉湘屏回家正路過,劉馬上叫人通知我們。得到通知以后,我和于桑、曾威、劉復之、黃慶熙一同趕到那里。劉湘屏要于桑、曾威下去看看,關照不要動,不要破壞現場。他二人上來后告訴我們,李震是半躺半跪在地下管道里,脖頸勒有繩子,吊在管道上。
這時立即電話報告國務院和周總理。22日當晚,于桑從國務院回來召集核心小組開會,傳達了周總理的指示“李震絕大可能是被害”,于桑、吳忠(北京衛戍區司令)、楊俊生(北京衛戍區政委)、楊德中(8341部隊政委、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劉傳新(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等組成破案組,從外地調來幾名法醫,著手破案。
23日,于桑、劉傳新根據周總理的指示到部里宣布對李震的秘書鄭愛萍隔離審查。下午破案組與核心小組聽取公安局勘察現場初步情況的匯報。當時吳忠說:據周總理的秘書講,21日晚他給李震打電話時,李還談笑風生。
晚7時左右,周總理把全體核心小組成員找到國務院會議室,要我們談各自的看法,我說:“我同意周總理的判斷,他為什么要自殺?極大可能是被害。”劉復之說:“可能文化大革命以來的矛盾集中到他身上。”周總理在會上指定破案組由華國鋒領導,張其瑞參加破案組,同時增加了郭玉峰(中組部部長)、田維新(總政治部副主任)。指示公安部核心小組要同心協力配合破案組工作,主要是部內發動群眾提供線索。
24日,我參加了破案組的一次案情分析會。據李震愛人反映:21日晚李在家接到一個電話后去的五號樓,說是去開會。一夜沒回,到了清晨問秘書鄭愛萍,鄭一點也不急,催問幾次才去找。針對什么樣的電話能把李震引出去,會上大家分析可能是山東的案子(具體內容我不知道)或是李洪樞案(蘇修派遣特務)。在會上我得知李震除服了大量安眠藥外,口袋里還有安眠藥,是潮濕的,有口袋布的壓印,似乎是從口中吐出來的,正在取樣化驗,還不能確定死因。但大家的思路仍集中在“他殺”的問題上。
10月26日下午,郭玉峰、田維新通知我們,周總理在人民大會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開會。郭玉峰、田維新同我們一起前往人民大會堂。進了人民大會堂前廳大門,于桑走在前面。突然,守候在這里的楊德中指揮8341部隊的戰士上前一左一右把于桑架走了,隨后的劉復之也被架走了,劉復之的一只鞋也掉了。我跟在其后,見此景一驚,馬上停住腳步沒敢動,等待也被架走。這時楊德中說周總理在里邊等著你們,把我、曾威、黃慶熙、張其瑞引進福建廳。廳里,周總理、葉劍英、華國鋒、紀登奎、陳錫聯、江青、張春橋、吳德等已坐在那里,除朱德之外的政治局委員幾乎全部在場。還有吳忠等人,稍后汪東興到。
我們進去后,楊德中請示周總理怎樣向于、劉二人宣布,總理說:宣布“保護審查”吧。楊德中出去宣布后回來,周總理問他倆有什么反映,楊德中說:“于桑問為什么,劉復之講:‘好’。”周總理說:“這完全反映了這兩人的性格,一個像惡霸,一個像軍師。”接著講“李部長是被害。我把陳錫聯同志請來了,他很了解李震。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沒有自殺因素。李震死后,于桑、劉復之表現不好,破壞現場,幸災樂禍。公安部長被害,建國以來是沒有的,比譚甫仁案子還嚴重。李震死在黨的十大后,四屆人大前,你們要想的深一點、遠一點”。總理還說:“李震被害的教訓是他政治上軟,受到批評就知難而退,想回部隊。”接著,要我匯報部里“算舊賬”和反“算舊賬”兩種意見分歧的情況。在我匯報過程中,紀登奎插話:“李震就是軟,一軟就轉,一轉就死。”汪東興插話:“他們(指于桑、劉復之)是反文化大革命、反黨中央、反毛主席的。”當我匯報到“我感到公安部有一股落后勢力”時,江青插話說:“什么落后勢力,是一股反動勢力。”在匯報了核心小組內吵架的事后,我說:“我沒敢想于、劉會是謀害李震的后臺。”江青插話:“你們的思想還停留在吵架階段,于、劉不是后臺,跳到前臺來了。”還說:“于、劉是轉移方向,向黨進攻。”會上葉帥也強調要想得深一點、遠一點。這次會后,在我思想上有這樣的感覺,黨中央、周總理已掌握李震被害材料,李部長被害可能是于、劉支持的。
在這次會上,周總理指定我臨時負責核心小組工作。我毫無思想準備,當即就說:“我各方面比李震差遠了,負責不了。”周總理批評我沒有信心,并說:“有事可以請示國務院嘛!”江青說:“你不要把部隊當成娘家,地方當成婆家,娘家、婆家都是共產黨。”在這個嚴重時刻,當著眾多的政治局委員的面,我不能再說什么了。周總理指示我第二天就召開千人大會,充分發動群眾揭發、提供線索,配合破案組,限一周破案。還指示吳忠、楊德中、郭玉峰、田維新參加大會,去撐腰。周總理還要吳忠加強公安部大院的警衛,要封閉公安部大院的兩個旁門,有個政治局委員(記不清是哪位)提出不要搞得太緊張,周總理就沒有堅持。
回到公安部已是27日凌晨4點多鐘,我即找人起草動員提綱。提綱經華國鋒審定,下午3點召開了動員大會,我作了動員講話,第一句話就是“李部長被害了”。我傳達了中央指示,說明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作風正派,家庭美滿,沒有自殺因素,絕大可能是被害。事情發生在黨的十大以后,四屆人大之前,很不正常。動員大家以黨性原則揭發可疑點,追查到底。還傳達了中央指示我們關起門來整頓,停止對外工作聯系。我在大組和治安組會上表示了我“不破此案,死不瞑目”的決心。動員會后,以自報公查的方式查了每個人21日晚的行動,牽扯了很多人。
揭發的線索,涉及公安部內部的由公安部查,涉及部外的由北京市公安局查。
27日晚,破案組來電話要我去北京衛戍區。在衛戍區辦公室,吳德交給我一份審查對象的名單,有十多人,要我們隔離審查。我看后提出人數是否多了,吳德說請示周總理后再說。接著他出去了,過了一會他回來后把名單交給我,名單沒有變化,但審查方式改為隔離審查、在職審查、傳訊三種。破案組決定對莫國基(劉復之秘書)、徐仲久(部長辦公室公務員)、戴文殿(于桑秘書)、劉均(原一局處長,同李震一起搞專案)等人組織群眾專案組進行審查,專案組的人選是由核心小組討論決定的。
28日,華國鋒打電話找來了天津的解學恭,當時在場的有吳忠、劉傳新和我。布置了對劉復之、王萬沐(日本華僑,劉復之的遠親,正在國內。在公安部的檔案中被列為特嫌)和劉在天津的兩門親戚進行審查。對他們的審查,在天津的由天津市公安局負責,在北京的由北京市公安局負責。我后來得知對劉、王的審查是周總理向毛主席匯報李震案情時經毛主席同意的。
10月底,破案組要我到衛戍區,在那里劉冰清(國務院辦公廳副主任)向我傳達了周總理親筆寫的對鄭愛萍的十幾個疑點內容的字條,并指示我們組織七、八十人查批鄭愛萍。回公安部后,我向核心小組作了傳達。討論決定由蘇玉涵(專案三辦辦公室主任)、姚倫(原勞改局副局長,后抓專案工作)、侯西斌(原邊防局局長)負責查批鄭愛萍的工作,破案組的劉傳新、李久合(原交通保衛干部,干校回來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向他們傳達了周總理提出的疑點。過了幾天,劉冰清又帶來了周總理的指示,要我親自主持對鄭愛萍的查批會。我主持過幾次,記得會上鄭愛萍提出了李震自殺的11條理由,具體內容現已記不清了。
11月上旬,吳忠向我傳達了周總理的指示:“破案組要發動群眾,至少要動員千人以上來揭發,要放幾把火。要集中批鄭愛萍、莫國基、戴文殿、徐仲久,對于桑、劉復之也要揭發。公安部要關起門來整頓。公安部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斗爭已發展到對抗,殺人奪權的地步。”周總理還說:“我就怕偵察工作上賠了夫人又折兵,我們沒有經驗,帝修反是有基礎的,斗不過人家。”吳忠說對周總理的指示如何貫徹要聽華國鋒的安排。
我意識到黨中央對李震的死是從國際這個大背景來考慮的,所以要我們想得深一點,遠一點。把李震的死和國際反動勢力連在一起,感到觸目驚心,工作上壓力很大。但有周總理坐鎮指揮,又有華國鋒的直接領導,我全力配合破案組工作,有事可直接匯報,心中有了底。
11月14日華國鋒對我說:“中央為了加強公安部的領導,已決定調楊貴、祝家耀、徐海濤(楊是中央候補委員,原林縣負責人,時任河南省革委會生產指揮部負責人;祝是中央委員,上海造反派頭頭,時任上海市事務管理局局長;徐是部隊干部,時任總政保衛部部長。他們作為接班人到中央讀書班學習)到公安部,參加核心小組,部里也可以選人參加核心小組,不成熟的話,可以臨時參加或列席會議。”還說:“總理指示重點審查對象是鄭愛萍,至少動員千人以上大會揭發批判,除查破對他們的疑點外,要批駁他提出的李震自殺的理由和他的目的。”“從現場看是自殺的樣子,但分析沒有自殺的因素,我們必須從階級斗爭高度來分析。吳忠去天津發現劉復之與王萬沐的關系,問題就更復雜了。”還指示說:“群眾揭發的線索已不少了,下一步要查與于、劉搞陰謀詭計有牽連的人和事,一起揭、一起批,實際上要與兩條路線斗爭掛起來,這樣對破案有利。但要注意團結大多數,掌握好政策。”后來在揭批過程中,出現了“上幫下促”的現象,這樣把思想認識與破案線索混淆,擴大了批判面,不利于團結大多數,經糾正制止了。
11月17日,楊貴、祝家耀、徐海濤到公安部參加核心小組工作。中央決定楊、祝、徐參加破案組,同時增加了羅青長(中央調查部部長)、劉湘屏(時任衛生部部長),決定我也參加破案組的工作,由祝家耀分管政治部,負責內部發動群眾。不久,徐海濤被調走。
張其瑞回來把破案組在檢查劉復之的文件時,查到的一份公安部局、處領導班子配備名單交到核心小組。這份名單上有李陽及其他七八名曾含冤入獄的局級干部。經核心小組大家討論認為,李陽是1972年獲釋恢復工作后不久因病去世的,他去世前,名單上的幾名局級干部尚未出獄。推論這不是核心小組商定的公安部局級領導班子配備名單,而是劉復之自己確定的名單。隨即向華國鋒和破案組匯報,華國鋒要我們寫成簡報報中央。核心小組在簡報中,上綱到“翻案”“復辟奪權”。
關于“算舊賬”的情況,雖然已口頭向周總理匯報過了,但紀登奎要我們寫個書面報告。因為文革中核心小組會一直沒有正式記錄,就在核心小組會上根據每個人的記錄和回憶相互補充寫了個書面報告報中央。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報告上沒有說明這是根據核心小組成員個人記錄和共同的回憶匯集的。
12月的一天,核心小組全體成員參加了破案組會議,聽取了祝家耀發動群眾的綜合匯報。會上華國鋒說:“沒有調查研究說李震是自殺是錯誤的;不調查研究說是他殺也是不對的,結論應該在調查研究之后。”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中央領導人說李震之死有自殺、他殺兩種可能。華國鋒還傳達了毛主席在聽取周總理的匯報之后說:“為什么要殺人呢?要調查研究。”毛主席舉了明代發生的三大疑案。華國鋒在會上囑咐我們,這些指示由核心小組掌握,暫不向下傳達,以免松勁,工作仍照常進行。
由于我缺乏歷史方面的知識,當時回來后翻了歷史書籍,才知道毛主席舉的是三起明朝宮廷內發生而沒有查清的案子(具體的內容記不起了)。
1974年1月初,破案組確認李震是自殺。核心小組研究決定分兩步向下傳達。先講存在他殺和自殺兩種可能,然后再講是自殺。經華國鋒批準后,召開了大組長和處以上干部會議,由楊貴按兩種可能作了傳達,并代表核心小組承擔了前段審查工作中的責任。
1月中旬的一天,華國鋒召集核心小組成員到北京衛戍區開會。華國鋒說:經調查,李震的死與于桑無關,解除對于桑的審查,劉復之不能放,繼續審查。問我有什么意見,我說:“中央站得高,看的全面,我沒意見,堅決執行。但要給點時間做思想工作。”華說給一周時間。同時華國鋒指示我和吳忠一起去接于桑出來。還指示除劉復之外,其他人都宣布解除審查。為了給公安部做善后工作的時間,會上決定于桑出來后先在中組部招待所住幾天再回家。
會后華國鋒要我隨他一同去人民大會堂向周總理匯報。在車上華國鋒對我講:在階級斗爭復雜的情況下,當時從被害的角度審查是必要的,向周總理匯報時他也是這樣講的。周總理指示:于桑回部后,你們要抓緊時間對他的錯誤進行批判,這個人什么都不在乎,批判他,一是挽救本人,二是教育大家,提高思想。華國鋒寫的解除于桑保護審查的報告,主要內容是:于桑與李震的死無關,但于桑在公安部的錯誤是嚴重的,回公安部后要接受群眾的批判,自己要作認真的檢查。第二天,我同吳忠拿著周總理批準的報告給于桑看了,把于桑接到中組部招待所。后來于桑回部作了檢查,經大小會數次批判后恢復工作。根據周總理的指示,仍為核心小組成員。
到了1974年底,在一次破案組會上,吳忠提出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隔離久了對他的身體不利。華國鋒表示同意,并具體指示:解除劉復之保護審查后安排回家,不恢復工作。大約在1975年5月,劉復之要我替他轉給周總理一封信,信中說他在衛戍區保護審查期間,曾威帶人到他住處安裝竊聽器。周總理批示要吳忠查。經吳忠查沒有此事。華國鋒讓楊貴、于桑找劉復之談談。在一次華國鋒參加的核心小組會上,楊貴、于桑匯報了同劉復之談話的情況,會中有人說這不是對曾威個人,是對破案組的。華國鋒說:“不是對破案組,實際上是對我的。”
自此,李震之死的案子基本結束。
從個人角度講,對于李震的死,我是很惋惜的。在他領導下多年,得到過很多幫助,我們的關系也很融洽。李震在他的位置上負責的事情多,了解的事情深,自身的工作壓力和思想矛盾又極少透露,我對他的內心了解甚少。他死前,我看到他按中央要求處理干部中對文化大革命的分歧意見及爭執進行不下去的困難處境,是很同情的。他死后我從感情出發最初無法接受“自殺”一說。認為他不會自殺,也不應該自殺。
李震之死引起中央的很大震動,在中央領導下,采取了一系列緊急處理措施。中央領導人在案發后的一段時期將此案與國際國內階級斗爭聯系在一起,強烈傾向于認定“他殺”,這確是事實。
我當時對中央領導人的這種判斷,在思想上是一致的。周總理在關鍵時刻點了我的將,要我負責核心小組工作,我提出過勝任不了,但中央決定了,我只有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
兩個多月的清查,使許多干部被牽連,被批判,被隔離,受到了傷害,對此我感到十分歉疚。當確定李震是自殺后,我從實事求是的原則出發,在思想認識和工作中及時做了調整,堅決貫徹了中央領導的指示。
(該文摘自《炎黃春秋》雜志201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