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初春,湘陰縣委書記華國鋒到湘陰縣西部垸區搞調查研究。他深深感到,湘陰伴著洞庭湖南岸,湘資兩水穿境而過,垸區水網密布,是天然的魚類繁殖場,發展漁業生產應該大有可為。于是,一個發展漁業的藍圖在他的腦海中形成。
回到縣里,華國鋒對縣委、縣政府其他負責同志講,要把恢復發展湘陰漁業生產,作為恢復發展農村副業,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措施來抓。他提出了幾點具體意見要縣政府抓落實:一是縣里要成立一個抓漁業生產的領導機構。他提名叫湘陰縣漁業公司。武印樓擔任漁業公司經理。二是中心任務再多,干部力量再緊,也要抽調一批干部專抓漁業生產的發展。三是縣里成立的漁業公司,既要抓生產經營,又要抓生產管理,要明確管理責任。;四是要對全縣的水域資源和漁業生產現狀進行一次全面調查,作出發展計劃。五是對被封建湖霸所強占的江河湖泊水域,要結合土改全部收回國有,交由縣里統一養殖管理。
很快,湘陰縣漁業公司正式掛牌成立,除委任武印樓任經理外,還調配了一批干部到漁業公司工作。為加強各區的漁業生產,保證上下聯動,縣里給各區也配備了1 至2 名抓漁業生產的專干。不久,湘陰縣漁業公司改為湘陰縣漁業社,下設辦公室和養殖、產銷、財務3 個股。當時湘陰的土改運動已全面鋪開,縣委土改委員會按照華國鋒的指示,將被封建湖霸所強占的湖泊全部收回,交由縣漁業社管理。縣漁業社既行使產銷經營權,又行使行政管理權。
通過調查摸底,縣漁業社比較詳細地澄清了湘陰全縣水域資源和漁業生產現狀:全縣有外湖80個,大小內湖140 個,水面占全縣總面積50%。外湖中有10 個湖常年自然產魚1500 擔左右,6 個產魚500 擔以上,蝦子1 萬擔左右;大小內湖總面積有20 余萬畝,年自然產魚2 萬擔以上;全縣捕撈漁民330 戶,池養漁民250 戶,專業和半專業漁民8200 人。橫貫湘陰東西部的湘、資兩江魚苗十分豐富,品種繁多,居全省之首,而且有不少名貴魚種,能為發展人工養魚提供大量魚苗。
湘陰縣漁業社為盡快推動全縣漁業生產,當年便抓住春季有利時機,一方面設 采集魚苗,另一方面大搞人工放養。縣漁業社還請求縣委、縣政府安排資金3 億元(舊幣,下同),漁鹽900 噸。在縣內的76 個大小內湖、8150 畝水面中投放青草鯉鳙鰱等魚苗150 多萬尾,計劃產魚2 萬擔。
對魚的銷售,漁業社開始把鮮活銷售與加工銷售相結合,將大部分鮮活魚從水路運往長沙市場鮮銷,同時購買了冷藏等機械設備,開辦加工廠,加工咸魚、淡干魚、臘魚、熏魚等制品,還用機械設備加工罐頭魚。這些產品投放市場后,銷路很廣,闖出了產銷加工一條龍的新路。頭一年,縣漁業社就獲純利1.9 億元,并向縣財政上交一半。縣委、縣政府都感到發展漁業生產這條路走對了。■
(該文摘自《湘潮》雜志 2013年6月上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