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13日】華國鋒在湘潭縣區書記會議上作關于第一批復查運動第一階段初步總結報告。
【1953年1月13日】 華國鋒批示同意《湘潭專區清匪治安委員會為加強清匪治安工作的指示》。
【1961年1月13日】 經華國鋒審訂,中共湖南省委轉發《省委財貿辦公室關于整頓、提高和適當發展修理服務行業的報告》。
【1968年1月13-19日】 華國鋒出席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召開全省抓革命、促生產座談會,討論一九六八年湖南省國民經濟發展的方針和大體安排。
【1974年1月13日】 華國鋒圈閱李先念轉來的國家建委兩名干部的來信,其主要反映黑龍江群眾燒柴和保護林業資源的問題。
【1975年1月13 -17日】 華國鋒出席在北京召開的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被選為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成員。這次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討論和批準了政府工作報告。根據中共中央提議,華國鋒并被任命國務院副總理兼任公安部部長。
【1978年1月13日】華國鋒審閱劉西堯關于盡早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的報告。
【1979年1月13日】下午,華國鋒會見來訪的泰國副總理順通?宏拉達。
【1993年1月13日】華國鋒到北京醫院看望彭真。
【1995年1月13日】華國鋒在福建廈門參觀正新橡膠公司、紡織廠、高爾夫球場。
【1996年1月13日】華國鋒在廣東肇慶考察,上午到高要市參觀晴綸絲廠、鄉鎮企業的陶瓷廠。下午游星湖、松濤岸,參觀七星巖,為其題寫“山奇水秀”。在松濤賓館公園栽一株羅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