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王 歡,1965年生,北京郵電大學,主要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
【正 文】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文革”結束到十一屆三中全會這兩年稱之為“徘徊時期”。對于這個定位是否科學,社會上一直存在不同意見。鑒于這兩年在黨的歷史上是比較特殊的,時間雖短,但因其處于兩個歷史時期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形勢變化劇烈,其歷史地位的重要不言而喻,在黨史研究中應當給予科學的定位。
『一、定位為“兩年徘徊”的根據』
1981年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評價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意義時指出:全會結束了一九七六年十月以來黨的工作在徘徊中前進的局面,開始全面地認真地糾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這是兩年“徘徊時期”的最早的正式說法,后來鄧小平同志也多次在談話中提到“兩年徘徊”。當年稱“兩年徘徊”的根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提出了“兩個凡是”。1977年2月7日,《人民日報》、《紅旗》雜志、《解放軍報》同時發表的社論提出“兩個凡是”的指導方針,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8月,華國鋒在黨的十一大報告中肯定黨內存在“走資派”、提出“文化大革命”今后還要進行多次。
二是拖延和阻撓恢復老干部工作和平反歷史上冤假錯案(包括“天安門事件”)的進程。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通知,對過去純屬反對“四人幫”而被拘捕的人,應予以釋放;已立案的,應予以銷案;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釋放;對于黨籍、團籍處分的,應予以撤銷;凡不是純屬反對“四人幫”而有反對毛澤東、反對黨中央、反對文化大革命和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決不允許翻案。限制了進行平反冤假錯案工作并制造了一些新的錯案。
三是沿習了個人崇拜的作法,制造新的個人崇拜。1976年11月中共中央批準《當前宣傳要點的請示報告》,指出宣傳工作的第一個要點是突出宣傳華國鋒。此后出現了大規模歌頌華國鋒的活動。
四是真理標準討論開始后,當時負責黨的宣傳工作的領導人壓制討論的進行。上述問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長期以來“左”的指導思想還未從根本上改變。所以鄧小平強調:粉碎“四人幫”以后還有兩年徘徊,因為當時中央主要領導人搞“兩個凡是”繼續肯定“文化大革命”。(未完轉下一篇)
(該文摘自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3年3月第13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