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版本』
華和高層的“兩全之策”,沒有能夠有效平息社會呼聲。分析起來,恐怕既有部署策略上的原因,也與高層意圖同社會訴求存在不小距離有關。高層解決鄧小平問題的部署,外界并不知情,甚至黨內大多數人包括資深人士也不了解,難免給人造成“拖延”的印象。解脫了天安門事件的當事人,卻仍然維持對事件的定性,而且還維持所謂“惡攻罪”,人們終究沒有看到事件的徹底平反。中共內外郁積起不滿情緒,社會呼聲日漸強烈。1977年1月8日,是周恩來逝世一周年。與往常的紀念日不同,這是一個相當敏感的日子。上年的天安門事件,就是因為悼念周恩來逝世而引發的。年初開始,北京許多市民到天安門廣場送花圈,寫詩詞,貼標語。除了紀念周恩來,很多內容涉及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表達了對高層的不滿。
此情此景,與幾個月前天安門廣場發生的一切何其相似。高層擔心引發事端,于1月6日召開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華國鋒感到“現在有些思想動向值得注意”,在會上談了三個動向:鄧小平出來工作、天安門事件和十七年的估價問題。他肯定鄧的問題“是要解決的,實際上也在逐步解決”。據李鑫說:“我記得1976年12月中央就議過要有步驟地解決小平同志出來工作的問題,到1977年1月時,中央已經決定請小平同志出來工作。”李鑫說的很可能就是這次政治局會議。
華告誡,恢復鄧小平的工作“應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如果急急忙忙提出要鄧小平出來工作,那么四號、五號文件、毛主席處理的這些問題,還算不算數?這樣人家會不會說是為鄧小平翻案?是不是不繼承毛主席的遺志?”華再三申明恢復鄧的工作“不是為鄧小平翻案”,顯然是顧慮被指違背毛澤東的遺志。關于天安門事件,華承認“此事確實受到‘四人幫'壓制”,甚至說“天安門事件是壓出來的”,但也說“確有少數反革命”。他強調此事“毛主席有指示”,“一定要說毛主席指示錯了,會在群眾中引起很大爭論”。
對這些動向,華雖然不滿,但態度卻比較溫和與容忍。對天安門廣場的情況,他表示“悼念周總理,貼大字報,送花圈,讓他送”,還說:“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緊,要引導,領導這一層要講清楚。”總的精神,華是要求“服從同‘四人幫'斗爭這個大局”,“毛主席、毛澤東思想這把刀子不能丟”。華和高層希望事情在高層設想的框架里解決,以免“干擾”高層預設的大局,而關鍵是不能“損害毛主席”。這是華和高層的政治底線。
第二天,汪東興指示中央理論學習組負責人李鑫,組織寫一篇社論,談學習《論十大關系》和華主席講話,把對天安門事件,對鄧小平問題的注意力轉過來。汪說要注意引導大家學文件,還具體指示社論文字不要長,兩千字左右,要有力。《論十大關系》是毛澤東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毛去世后,《人民日報》于1976年12月26日公開發表;華國鋒講話指的是華國鋒在第二次全國農業學大寨會議上的講話,也已公開發表。發表社論以“轉移”社會的注意力,大概是落實華國鋒“要引導”的指示的第一個動作。
1月8日,李鑫召集中央理論學習組布置起草社論稿的事宜。過了幾天,情況有變化。14日,汪東興布置新任務:為華國鋒起草兩個講話,一個是在小范圍內談談小平同志問題,一個是在學大慶會議上的講話。李鑫向理論組作了傳達。“小范圍”指準備在1月份召集的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學大慶會議則是將在4月份召開的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李鑫還在傳達中強調:要批小道消息,狠駁分裂中央的言論。所謂“小道消息”、“分裂言論”,指的是社會上關于鄧小平和天安門事件的輿論。話說得比華國鋒嚴厲,不知是傳達汪東興的指示,還是李鑫的發揮。社論稿的起草因此擱置,理論組轉而起草華的講話提綱和講話稿。
1月17日,李鑫主持討論講話提綱的起草問題,說了這樣一些意見:現在人們提出的問題,一個是鄧小平同志出來工作的問題,一個是天安門事件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要從大局講起;干部和群眾的言論和行動要服從中央的整個戰略部署。還說:要講高舉毛主席的旗幟,處理這兩個問題要肯定毛主席正確,不能損害毛主席的形象。按照李的意見,理論組寫出了講話提綱的第一稿。
1月21日,理論組討論修改第一稿。在李鑫主持下,修改稿(即第二稿)里寫了這樣兩句話:“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不能違反;凡是有損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不能容忍。”這是第一次提出“兩個凡是”,即“兩個凡是”的第一個版本。
為什么寫了這樣兩句話?李鑫后來敘述:“在起草過程中,最難處理的就是,在當時的情況下,要穩定局勢,就要高舉毛主席的旗幟,不能講毛主席有錯誤,不能提‘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錯誤的;同時,又要講請小平同志出來工作是正確的,必需的。這樣,起草工作就十分為難,怎么說也說不圓滿。由于我強調了高舉毛主席的旗幟,穩定局勢,在講話提綱第二稿中出現了'兩個凡是'的提法。”這說明,“兩個凡是”有特定的指向,針對的是當時有關鄧小平復出和天安門事件平反的社會輿論,而不是鄧小平復出本身。
“兩個凡是”受到批判后,有些人追究到底是何人、如何概括出來的,也有些不同說法。作為當事人,李鑫談過當時的情況:“這兩句話怎樣編寫出來的,我已記不起來了,但總之反映了我的思想,在討論中也沒有不同意見。”李承擔了責任,應該說態度是坦率的。就“兩個凡是”的提法而言,的確既不是華國鋒的“首創”,也不是汪東興的“發明”,但是,不能不說它首先反映的還是華國鋒、汪東興應對社會動向的意圖。既要請出鄧,又要維護毛,不可能不矛盾,無怪乎李鑫說“怎么說也說不圓滿”。這是華和高層的苦衷所在,也是局限所在。話說回來,在當時的歷史情境下,要對毛澤東作分析,批評和糾正毛澤東的錯誤,也不大可能,至少大多數人很難有這樣的省悟。因此,單純追究具體起草者的責任,只能是一種苛責,何況有關具體起草者的一些說法并無可靠根據。
流行的說法,稱華國鋒1976年10月26日同中共中央宣傳口負責人的談話,是“兩個凡是”的第一個版本。華那次談話,其實講的是批判“四人幫”的問題。在談了批判要有通盤計劃、局面要打得開、面要寬一點之后,華提醒:“批判要注意,凡是主席點過頭的不要去批,如八個樣板戲還是(要)肯定,某演員不好,可以換人。”這次談話還有不同的記錄版本,說的是:“在批判中要注意,凡是毛主席點過頭的都要堅持,如八個樣板戲是主席指示下搞起來的,還要演,演員可以換。”文字不完全相同,意思基本一樣。聯系上下文,華在這里說的“凡是”,指的是在批判“四人幫”時不要觸及毛澤東,舉的例子是“樣板戲”。眾所周知,樣板戲同江青直接相關,但又是毛澤東贊成和同意的。華擔心批判江青會牽連樣板戲,那樣勢必觸及毛澤東,所以才告誡“凡是毛主席點過頭的不要批”。這里所說的“凡是”,是為了維護毛澤東,不涉及鄧小平復出和天安門事件平反的社會輿論。華后來袒露心跡:“當時的意圖是,在放手發動群眾,開展揭批‘四人幫'的偉大斗爭中,絕不能損害毛主席的偉大形象。這是剛粉碎'四人幫'的時候,我思想上一直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所以華這次談話,很難說是“兩個凡是”的最早起源。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吳德的一次講話,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吳德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76年11月30日,吳在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報告粉碎“四人幫”的情況。吳在講話中說:“凡是毛主席指示的,毛主席肯定的,我們都要努力去做,努力做好。現在把‘四人幫'的破壞和干擾除掉了,我們應該做得更好,也一定能夠做得更好。”吳后來解釋:“當時,我考慮是毛主席首先宣布王、張、江、姚等人是‘四人幫'的,又是毛主席指示‘要注意他們有篡黨奪權的野心'的,我認為匯報應該強調粉碎‘四人幫'的行動是根據毛主席的指示來做的,以此為根據才能更好地穩定全國的局勢。因此,匯報中歷數了‘四人幫'的罪行之后,我講了‘一個凡是'的意思。”按照這個解釋,吳德是在說明粉碎“四人幫”的依據。吳的講話新華社發了消息,《人民日報》第二天就發表了。他的解釋,人們可以采信,也可以不信,但講話沒有涉及鄧小平復出和天安門事件的社會輿論,也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吳德的講話也很難說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
1月下旬,講話提綱稿又做了修改。改到第四稿,情況又有變化。原擬召開的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不開了,改為召開中央工作會議。2月3日,李鑫再次召集起草者開會,傳達汪東興的指示:講話推遲,先發表社論。李鑫還說,汪東興同志要求把講話稿中關于“高舉”的那些話加到社論里去。“高舉”的那些話,就包括“兩個凡是”。“兩個凡是”的提法,就這樣移入了社論稿。當然,不是原封不動地“移植”,而做了些修改,特別是后半句“凡是有損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不能容忍”,改成了“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
李鑫將修改后的稿子報送汪東興。汪批示:“這篇文章,經過李鑫同志和理論學習組同志多次討論修改,我看可以用。”2月5日,汪東興又批示:“可以發兩報一刊社論,請耿飚、朱穆之、李鑫、華楠、王殊同志閱辦。”不知什么原因,后來只有李鑫在這個批件上畫了圈,沒有聽取其他幾位的意見。時任《人民日報》總編輯的胡績偉回憶:“這篇社論雖然標明是‘兩報一刊'社論,但這三家報刊的編輯部和總編輯事先并不知曉,連當時領導宣傳工作的臨時機構‘宣傳口'事先也不知道。原來這篇文章是由李鑫同志領導的中央理論學習組起草的。”李鑫后來曾經檢討,是他沒有同宣傳口和兩報一刊的負責人商量,就直接報汪東興了。華國鋒后來說,這篇社論曾經政治局討論和傳閱同意。按華的說法,不管是否經過了宣傳口,社論稿是中央高層集體審定的。
2月6日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全文播發了這篇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第二天,《人民日報》刊出。社論稱:“學好文件抓住綱,深入揭批‘四人幫',這是我們勝利完成一九七七年各項戰斗任務的關鍵。”社論透露出中央高層的意向,即把人們的注意力從鄧小平和天安門事件問題,轉到學習兩個文件和揭批“四人幫”上來。社論稱,“必須緊緊抓住深入揭批‘四人幫'這個綱”,“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進行各項工作,都必須服從這個戰略決策,緊緊抓住這個綱”。為此,社論特別強調紀律:“毛主席多次教導,要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教育黨員和人民。‘三大紀律的第一條,就是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步調不一致,就不能勝利。'當前,就是要在以華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和各級黨委的統一指揮下,在抓綱治國的戰略決策上,把我們的步調一致起來,緊緊抓住揭批‘四人幫'這個綱,一切服從抓綱治國的戰略決策,我們的步調就能一致。離開這個綱,違背這個戰略決策,我們的斗爭就會走偏方向,我們的步調就不能一致”。這段正面強調紀律的文字,暗含對人們議論、呼聲的指責,批評他們與黨中央步調不一致。
社論最后有一段話:“偉大領袖和導師毛主席,領導我們奮戰了半個多世紀,經歷了十次重大的黨內路線斗爭。這半個多世紀的歷史反復證明,什么時候,我們執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遵循毛主席的指示,革命就勝利;什么時候離開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違背了毛主席的指示,革命就失敗,就受挫折。毛主席的旗幟,就是勝利的旗幟。毛主席在世的時候,我們團結戰斗在毛主席的偉大旗幟下。現在毛主席逝世了,我們更要高高舉起和堅決捍衛毛主席的偉大旗幟……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也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正式”的版本。
有人當時即質疑:依照“兩個凡是”,鄧小平就不能出來工作,也不應出來工作。據李鑫后來說,社論出來后,也有一些群眾反映“兩個凡是”就是不讓鄧小平同志出來工作。這些質疑都誤解了“兩個凡是”的指向。“兩個凡是”要全盤維護毛澤東不假,但完全沒有鄧小平不能出來工作、也不應出來工作的意思。華和高層已經考慮解決鄧小平的問題,1月份還在中央政治局會議確定此事,怎么會通過一篇社論去否定已經作出的決策?李鑫以為群眾不了解內情,自然會有這種反映,沒有在意。
但是,“兩個凡是”一經提出,就不以提出者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反映。據說中央宣傳口主要負責人耿飚當時就頗有微詞:“登這篇文章等于‘四人幫'沒有粉碎。按照這篇文章的‘兩個凡是',什么事情也辦不成了。”鄧小平也表示了對“兩個凡是”的異議,他對前去看望他的王震說,這不是馬克思主義,不是毛澤東思想。
如前所述,高層原打算開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后來改開中央工作會議。會前,華國鋒曾同鄧小平談話,明確告訴鄧中央請他重新出來工作的決定。據葉選基回憶:“在此前后,以陳云、耿飚、王震、王諍等為中心的老同志有個議事組合,我與他們均有聯絡并通報情況。當時的中心議題是鄧的復出和為‘天安門事件'平反問題。在他們得知鄧復出已無大礙后,主張要集中精力轉向為‘天安門事件'平反。鄧對‘天安門事件'平反問題尤其關注,得悉外間傳聞反對平反最堅決的是吳德后,他專門把我和葉帥的小女兒葉文珊召到西山25號樓。在衛生間里,鄧指示我們下山去串連這批老同志,發言點吳德的名。我們遵此照辦了。”
陳云準備了一個書面發言稿,他說:“這個稿子我曾經跟秀才商量了一下。秀才就是胡喬木同志,他看了稿子以后說,要加一段,現在有暫時的困難,但這個困難是可以克服的。他說,一定要寫這一點。我說,我是老機會主義分子,你幫我寫吧,寫了一段。他是個文人,我是個店員,我接受你的意思,還用我的文字。還征求了一些同志的意見,在耿飚同志家里談了一下,五個人:耿飚、王胡子(指王震——引者注)、我、蕭勁光、王諍。本來到王諍家里頭,他說,他家里頭不好,到耿飚家里頭,五個人。我說,把這個稿子看一看。耿飚說,稿子就是要寫到這樣才好。”(未完轉下一篇)
(該文摘自《炎黃春秋》雜志2016年第2期)